新竹一位民眾承租店面開火鍋店,電費卻高得嚇人,找來水電師傅檢查,發現房東疑似竊電,認為房東應該賠償約15萬元的電費,而被指控的房東是前議員張木海,他出面喊冤,說當初簽約時早已提出,還反控承租戶為了電費爭議反而少給6.3萬租金,雙方各說各話,電費和租金的爭議暫時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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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新竹縣一名房東和房客為了電費問題吵到不可開交。發生電費爭議的是一間火鍋店,打開配電箱,密密麻麻的線路就像房東和承租戶的關係一樣,相當複雜,這間火鍋店的老闆王小姐控訴,兩年前跟前議員租下了房子一樓的空間,花了400萬裝修,成本還沒賺回來,卻發現自己原來一直都在幫別人付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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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火鍋店的右邊就是房東前議員張木海的車庫,當初他向房東租屋,房東說右邊的水果店是違建,無法裝電錶,於是把電錶裝在火鍋店,水果店將會按錶付費給火鍋店,但沒繳幾個月,水果店就倒了,火鍋店便把兩條電線剪掉。沒想到電費帳單並沒有減少,後來才發現,原來房東前議員的車庫燈是亮著的,所以王小姐懷疑房東竊電。投訴人王小姐:「一斷電之後,隔天地主馬上直接衝過來,在我營業中的時候辱罵我。」王小姐跟房東爭執後,房東承認車庫並沒有安裝電錶,但他也反控王小姐為此少給房租。房東(前議員)張木海:「一個月6萬9000元的話,今年的一月到現在這個月,每個月就給我6萬元。」王小姐找來水電師傅依照2.9安培電流推算,房東張木海每個月用電大約6180元,再加上開冷氣的費用約1.7萬,21個月以來,至少積欠15萬元的電費。
▼(圖/東森新聞)
不滿白白幫別人付電費,王小姐準備對簿公堂,而房東張木海也不滿王小姐少給房租約6萬3000元,申請調解,寄存證函。房東、房客各說各話,這筆電費和房租的帳,暫時很難算得清。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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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住戶要分攤公共用電是正常的事,但是有人可能會逃漏掉,因為未繳電費被斷電,用戶再申請復電時可能就漏掉申請公電的部分,形成逃漏公電費用,台南一棟大樓就面臨有10戶人家逃漏公電的問題,甚至有人漏繳27年的公電費用,管委會認為台電有很大的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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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棟大樓就面臨有10戶人家逃漏公電的問題,甚至有人漏繳27年的公電費用,管委會認為台電有很大的疏失。(圖/東森新聞)
台南府前路上的這棟大樓的住戶,公布欄上貼了公用電費,沒有分攤到的住戶名單,因為管委會突然發現,157戶的住戶裏竟然有10戶10多年來,沒有分攤過公共用電,其中一戶甚至逃漏了27年,讓其他分攤的住戶覺得好不公平。大樓住戶:「當然不公平因為這畢竟是公共用電,公共用電應該大家共同分攤。」
▼台南一棟大樓就面臨有10戶人家逃漏公電的問題,甚至有人漏繳27年的公電費用,管委會認為台電有很大的疏失。(圖/東森新聞)
怎麼會出現這種事,原來是2009年前,台電因為公私用電沒有整併,出現的漏洞,一旦住戶未繳電費被斷電,公電和私電一起被斷,但是住戶復電時,只會恢復私人用電,公電不恢復不用繳費,台電沒有通知管委會,就會變成逃漏公電費用的情況。大樓主委許小姐:「每一戶我所了解,他們都是不知情,因為他們全部都是易手過的,他們拿到電費單沒有分配,怎麼知道別人家分配,台電知道這個事情,是欠費完之後,他會喪失公電的分配權利的時候,台電沒有盡到良善告知的義務。」
▼台南一棟大樓就面臨有10戶人家逃漏公電的問題,甚至有人漏繳27年的公電費用,管委會認為台電有很大的疏失。(圖/東森新聞)
因為這些住家已經多次易主,要追討起來不容易,管委會傾向由目前的住戶,追討居住時間內漏繳的公電,同時也怪台電疏失。台電台南營業處副處長邱龍華:「在他們大樓的組織公約,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去明訂他可以授權,大樓管理委員會來幫他們辦理電費分攤的手續,我們台電就會接受申請。」由於台電認為幫住戶算好分攤公電是服務性質,沒有立場強制住戶一定要分攤,也希望各社區的管委會要查核住戶用電情況,減少逃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