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我會計較這種小錢嗎?補習班依法再支付萬元給男大生

圖/Google Map

有男大生在網路上PO文投訴,自己在補習班當工讀生,補習班未依勞工局規定的時薪133元支薪,每個小時只付100元。向補習班反應,卻遭一名女性班主任嗆聲「工讀生沒有133這個東西(規定)」。另外,補習班股東在跟男大生私訊時還說「要,就去法院談」、「我會計較這種小錢嗎?」,補習班一方面違反規定少給錢,其中一位股東又說自己不計較小錢,這樣的作法令人哭笑不得。今年八月補習班和男大生經過勞資關係協會協調後,補習班確定要再付給男大生共11849元。
 
男大生在《Dcard》上PO文,自己在年初時到雲林斗六力行補習班暨冠橋分部打工,原本講好的工作內容是檢查國小學生作業,上班時間是周一到周五。男大生上班第一周,補習班的正職人員表示第一週為實習週所以沒有支付薪水。後來開始上班後,原本說好一周五天班,也被縮減剩兩天。男大生還是繼續上班,就這樣上了半年。到了暑假時間,上班時數無故被縮減,最後補習班竟然通知男大生「不用去上班了」。
 
在男大生堅持下,補習班妥協維持上班時間。但是過沒幾天,補習班要求男大生改做打電話招生的工作,時數天數都沒有固定,「若無法接受就不用來」。男大生與補習班因此起了爭執,男大生不滿情緒一次爆發,包括時薪僅100,低於勞基法規定的133元、工作內容及時間無故遭到硬性更改、實習期間無支付薪資…等。

▼男大生PO出自己打工經驗。(圖/翻攝自Dcard)

 
補習班聽到男大生指控卻反擊,男大生沒有無時無刻都在看作業、顧小孩,一直玩手機,經主管勸說屢勸不聽。男大生表示並不是隨時都有作業可以改,而且用手機是在幫學生算數學答案,也並未被任何主管勸阻。對於時薪部分,補習班股東表示,工讀沒有時薪133這個規定,「要,就去法院談」。男大生回應「好,咱們就法院談」。沒想到補習班卻說遭到男大生恐嚇,還寄公文要求男大生學校處理。
 
補習班股東與男大生傳訊息中,不斷嗆聲「不是很會告,我在等」、「拜託你們出手重一點」、「自稱媽媽當律師,那就出來挑戰一下」。男大生將自己的經驗以「請大家不要跟我一樣當慣壞老闆的工讀生」為題發文,希望能提醒其它要找打工的學生。

文章PO出就有其他人留言「這個補習班已經很久都這樣了,他是學校打工的黑名單,下次打工看一下打工粉絲團」、「現在老闆都把自己當神吧?但當初100進去也不對啊」、「說真的有的補習班很會壓榨櫃檯助理(工讀生)」。
 
東森新聞已致電該補習班,補習班股東表示自己並非是男大生所稱的「負責人」,自己是補習班股東之一。男大生一直打電話到補習班,自己是以第三人的身份介入處理。因為跟男大生的媽媽有電話協調過,雙方對話有些不愉快,所以在LINE訊息中語氣比較差。對於遭男大生指控時薪僅一百元,股東表示就他了解並非只有一百元。詳細薪資金額該股東表示自己不清楚,無法代表發言。

今年八月,補習班和男大生在經過勞資關係協會協調後,同意將七月薪資共5187元,補足2月20至7月1日之間未達133元的工資差額3578元,和10天的預告工資1367元以及1708元的資遣費,共11849元給男大生。
 




 
慣老闆 時薪 勞工局 打工 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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