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路地產王)
文/網路地產王
台中市今年6月將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由於直接影響房屋稅,引起民眾關切。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針對核定房屋稅現值的「房屋標準單價」,目前正廣納各方意見,市府將站在體諒市民的角度,兼顧經濟負擔及租稅公平,審慎評估考量可行方案,提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
議員們希望市府凍漲房屋稅,讓小市民在景氣不佳時可以喘口氣,未來如調漲,也應提出相關配套與機制,朝「合理化」方向,本於苦民所苦及兼顧民眾負擔與租稅公平,採對市民衝擊最小的調整方案。市議員邱素貞、翁美春、陳淑華15日於財經委員會業務質詢時表示,房地稅基的調整,必須有相對應的配套與機制,才能真正遏止囤地、炒房的大戶,否則受到影響的,還是廣大的市民,只有一戶自住房屋,甚至貸款的受薪階級。
目前全國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均為1.2%,非自住部分,也就是第四戶以上,稅法允許地方從1.5%至3.6%間自訂稅率,台中市目前非自住稅率採全國最低標準1.5%。而全台22縣市中,已有19個縣市也進行房屋稅調整,甚至還有兩個縣市調整第2次了,而就六都來說,其他五都均已調整,只剩下台中市尚未調整。
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今年台中市的確是要重新評定房屋的標準價格,核定房屋稅的標準,主要包括房屋標準單價及地段率等,其中參考建材種類等級的房屋標準單價,台中市現行仍沿用台灣省73年間制訂標準,迄今已經30多年未調整,大幅偏離市場實際造價,與發展現況不符,影響租稅公平,這中間屢遭監察院及審計處糾正,經評估有調整必要。
陳局長強調,今年辦理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作業,市長林佳龍先前在市政會議已指示必須苦民所苦、將心比心,站在體諒市民的角度,以兼顧民眾負擔及租稅公平,審慎評估考量可行方案,再提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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