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古蹟保存 桃園擬訂老屋再生條例

▲新屋范姜祖堂。(圖/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文/網路地產王

桃園快速邁向都市化,但也必須留下過去不同時代的軌跡,包括生活、產業、文化等各種活動紀錄及歷史建築。在審定古蹟時,卻常因政策工具不足而遭遇困難,桃園市長鄭文燦建議,中央政府須建立非都市計畫內土地內古蹟的容積移轉規定,以及協議價購的鑑價機制。針對老宅,桃園市府也將研議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以編列預算、獎勵機制、輔導規劃等方式,協助修復、營運及活化,賦予老宅古蹟新的生命與功能。

市府積極進行古蹟修復活化,桃園文化資產指定速度迅速,只要到達標準,就會指定成為歷史建築,使其不被變賣或破壞;不過,要實質保存歷史建築,仍有許多困難必須克服。

提到目前3個成功案例,包括新屋范姜祖堂、大溪李騰芳古宅及八德呂宅著存堂,其成功因素也有賴子孫具有文化意識、所有權人意見一致並達成共識。鄭文燦說,新屋范姜祖堂近2年修復工程經費約2,160萬元,經過多次修復後,保留28個房間,目前已活化利用,包括去(105)年地景藝術節舉行畫展,今(106)年4月設置樂活學堂,成立「新屋區樂齡學習中心」,提供退休市民上課、讀書與學習環境,讓文化資產以新的面貌重新出發。

大溪李騰芳古宅位於大溪月眉,104年2月至105年10月進行第3次修復,期間修復工程經費為3,500萬元;並經由李家「祭祀公業法人李金興公」同意,將古宅活化,交由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營運,也於106年4月正式開館,稱之為「古宅開門」,具有教育、歷史以及文化傳承的功能。

八德呂宅著存堂近3年修復工程經費達3,800萬元,市府也向文化部爭取第4期修復工程補助經費1,800萬元,進行整理周邊地平及環境,未來將發展成為「八德故事館」。

鄭文燦責成文化局、都發局等相關單位,針對尚未列入歷史建築及進行文資認定的老宅,研議制定「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透過編列預算、獎勵機制、輔導規劃,挹注資金協助這些老宅修復、營運及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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