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更條例修正版 產學關注焦點大不同

▲示意畫面,非當事畫面。(圖/東森新聞)

文/住展房屋網

上週內政部之都市更新條例修訂版正式出爐,照例引發外界討論;而無意外地,產學兩造關心的重點完全不同,這正凸顯了這幾年台灣推動都市更新,還有很多必須修正,甚至突破的盲點。

學界關心的,還是都更公共性不足的問題。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秘書長彭揚凱就表示,內政部修訂版的都更條例,把太多心力放在後端(釘子戶)爭議之處理上,有真正急迫改建或更新需求的區域卻仍無法動起來。

彭揚凱進一步指出,政府雖針對特定老舊或有公共安全疑慮的地區劃出更新範圍,但多數成案的都更案是建商或更新會提起,結果不僅多不在政府劃定的更新範圍內,反而多位在無更新急迫性,房價卻比較高(較有獲利機會)的大安、中正、信義等區,這種都更和房價連動的怪象,在內政部修訂版中依然看不到解決藥方。

他認為,倘若都更案只剩下權利人和建商間有關私人財產的協議,無關都市環境或居住安全問題,則政府實在沒道理介入(代拆),即便修訂版條例的代拆程序更為嚴謹。

相較於學界指都更公共性不足,及與房價(產值)連動性偏高,代(強)拆正當性仍不足,產業界則著重在都更條例能否讓都更案順利成案上;再說更白點,同樣是代拆,學界憂心的是其正當性,產業界看的則還是如何『處置』釘子戶。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日前就表示,內政部的都更條例修訂版案當中,有關「都更同意書可以撤簽」部分,將為投入都更實施者帶來極大風險。

他表示,此次定案版本,並沒有跟業界、不動產開發公會討論,其中同意書可撤簽部分更令業界心頭一驚。過去住戶若不同意,必須是案件核定前才能撤回同意書,但內政部的修正版本,卻變成即使都更案已過核定,到了審議過程,都能因為要求重新公展而可撤簽,此舉恐讓開發者血本無歸。

如何成功整合乃至提升效率,一直是產業界關注的都更實務面問題;不過即便整合沒問題,就算效率高,卻缺乏公益性,成案者都不是在極需更新或再造的區域,那麼都市更新仍將只是多了容積獎勵等誘因的協議重建,相信這絕對不是台灣社會需要的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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