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東森新聞)
最近想要考汽車駕照的民眾注意!交通部昨天(7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則》的部分條文,5月起汽車考照除了筆試和場考之外,還要強制「道路駕駛路考」。另外也明定用路人如果在路上遇到駕照路考的考驗車,要比照消防車、救護車一樣「禮讓」,否則將會開罰!
為了讓民眾養成正確的安全駕駛觀念及習慣,交通部公路總局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明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民眾申請小型車駕駛執照考驗之路考,應實施「場考」及「道路駕駛」考驗,而且場考不及格的話,就不得參加道路駕駛考驗。
公路總局表示,到時要考汽車駕照得「過三關」,首先通過筆試者才可以進行駕訓場內的路考(場考),如果第二階段場考沒有過,筆試的成績可以保留一年,在這期間重新申請場考可以免考筆試。
如果筆試、場考都過了,但是第三階段「道路駕駛考驗」低於70分未及格,下次申請考驗時,筆試和場考的成績同樣也可以保留一年,民眾只要重考道路路考即可。不過每次考試需要相隔至少7天。
除此之外,修正條文中新增規定,未來在進行「道路駕駛考驗」時,考驗用車要加掛「道路駕駛考驗中」的標識牌,並且投保,未來用路人需要禮讓路考中的考驗車,比照禮讓消防車、救護車和校車一樣。如果沒有禮讓的話,將可開罰600到1800元。
法規附件也新增對應考生的規定,要求考生穿著方面不得赤足、赤膊、穿木屐,考試時也禁止抽菸、嚼檳榔或飲酒,使用毒品、麻醉劑或興奮劑;考試更不得舞弊,對主監考人員或考驗單位有侮辱或行賄等不法情事,過程會錄音錄影,為考驗爭議及事故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