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賓士C200不安全才失火 車主一審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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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賓士C200車主日前外出時發生火燒車,引擎零件燒毀。(示意圖/東森新聞)
北市一名賓士C200車主日前外出時發生火燒車,引擎零件燒毀。(示意圖/東森新聞)

北市一名賓士C200車主日前外出時發生火燒車引擎零件燒毀。車主表示,自己曾收到賓士發布的召回公告,得知這款2016年出廠車輛屬於「火災風險車」,因此對賓士提告,求償104萬元。雖然賓士主張,車主未到原廠維修且更換非原廠電瓶,但一審法官認定,這輛賓士C200失火與車輛不夠安全有因果關係,賓士一審敗訴,全案目前進入二審開庭審理。

賓士C200曾列召回 車主完成系統更新仍發生火燒車

中華賓士公司於2021年8月9日針對C200發布召回公告,指出部分二極體可能超過最大工作溫度,可能故障、短路,或有發生火災風險。車主在收到召回資訊後12天內,就完成引擎控制系統更新。然而3年後,車主開車外出時,卻發現車輛冒煙,火勢進一步燒損引擎。

車主求償104萬元 一審認定車輛欠缺安全性

車主因此提出訴訟,主張車損75萬元、搭車代步費4.9萬元、精神損失費25萬元,合計求償104萬元。一審判決指出,賓士C200起火燃燒與車輛欠缺安全性有因果關係,等於認定2016年出廠的賓士C200不安全。不過,因車主提告所依據法條有誤,最終僅獲賠1萬元。律師李育昇(非當事律師)指出,一審法院已認定該車輛欠缺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且與失火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若車主在二審變更訴訟依據,改以買賣契約瑕疵擔保、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等理由主張,仍有機會爭取應有賠償。

205世代賓士C200列召回對象 全案進入二審

2014年至2018年3月間生產的205世代賓士C200,曾被原廠列為召回對象,也被指為「火災風險車」。儘管賓士公司在一審主張,車主曾在外廠維修,且未使用原廠電瓶,仍遭判敗訴。全案目前上訴至二審,仍在審理中。

賓士 火燒車 火災 引擎 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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