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公布南部地區傳統市場新鮮麵條抽驗結果,在高雄市抽取的15件產品中,發現有2件違規檢出防腐劑「苯甲酸」。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30)日獲悉後隨即派員直奔相關販售場所及製造業者,依法啟動查核與抽驗程序,並主動聯繫消保協會索取完整檢驗報告、方法與採樣細節,全面釐清產品來源、製造批次及販售流向。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平時即針對製造工廠、製麵場所、麵攤、麵店及市場攤商等處執行市售麵製品稽查,從112年至115年7月已抽驗185件。其中112年有1件水餃皮檢出苯甲酸0.952 g/kg;113年則有1件拉麵與1件麵條,分別驗出苯甲酸1.75 g/kg及0.241 g/kg,均已依法裁處。
因應本次事件,衛生局除例行抽驗外,更啟動傳統市場與濕麵條製造業的專案擴大稽查,針對食品添加物來源、使用紀錄、製程衛生與販售情形全面查核,並加強抽驗防腐劑、殺菌劑及著色劑。
若查獲違規使用添加物,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重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亦將下架回收。
針對消保協會公布的名單中有一家曾有違規紀錄的業者,衛生局清查歷年資料表示,105年至114年間曾對該業者進行高達13次的無預警稽查抽驗。
其中,105年、106年及110年各有1件產品不合格,各被裁罰3萬元;107年更有2件不合格,合計裁處4萬元;雖然近3年抽驗結果皆為合格,但衛生局今日已再次派員前往查驗,並將其列為重點稽查對象,深挖其原料與產品流向。
衛生局重申,新鮮麵條根本未列於苯甲酸的准用食品範圍內,業者絕對不得違規添加,更不能以延長保存期限為由,取代應有的衛生、溫度控制及貯存管理。
衛生局呼籲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同時提醒市民選購麵製品應選擇環境清潔的店家,買回新鮮麵條後需冷藏並盡速食用,若發現異味、變色或發黏等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