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遭重罰1.65億創紀錄!食藥署說明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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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供應的大豆沙拉油日前被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圖/東森新聞)
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供應的大豆沙拉油日前被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圖/東森新聞)

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供應的大豆沙拉油日前被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高達1300公噸的違規油品已流向泰山、福壽及福懋等大廠。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宣布,對中聯油脂重罰新台幣1億6520萬元,不僅創下食安史上最高開罰紀錄,許朝凱也說明開罰原因了。

中聯油脂涉惡意隱匿規避責任 食藥署合併重罰

許朝凱指出,中聯油脂違反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不僅涉及惡意延遲通報,甚至在追查過程中虛報原料資料,企圖規避回收責任。由於情節極為重大,波及的食品供應鏈層面甚廣,食藥署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合併計算,最終裁罰金額總計高達1億6520萬元。

 

食藥署拆解加權公式!罰鍰飆至1.15億

許朝凱進一步拆解罰鍰內容,第1部分是依據食安法第44條的「裁處公式」進行加權計算。以基本罰鍰12萬元為基準,但因情節惡劣,主管機關一口氣啟動了多重項目的最高規格加權:包含依業者資力加權5倍、工廠非法加權1倍、違規行為故意加權2倍、違規樣態加權2倍、違規品影響性加權2倍、危害加權4倍,更累計了其他作為行政裁罰依據的考量事實加權6倍。在一連串重度加權計算後,該部分的裁罰金額飆升至1億1520萬元。

除了產品本身的違規,第2部分則是針對業者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以及提供不實資料的行徑。許朝凱指出,業者惡意隱匿的規模巨大,導致主管機關無法在第一時間全面阻斷供應鏈,讓下游廠商與民生消費市場蒙受系統性、實質性的傷害。

突破300萬法定上限!引用行政罰法追繳5000萬所得利益

雖然依據該法條的法定最高上限只能處以300萬元罰鍰,但考量到《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可在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在依業者的不法所得利益與營業額推估後,最終決定將此部分的裁罰金額大幅拉高至5000萬元。

許朝凱組長表示,透過兩項裁罰金額的合併處分,最終向中聯油脂開出新台幣1億6520萬元的巨額罰鍰,就是要對無良企業予以痛擊。食藥署也再次警告所有食品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未來若查獲涉及惡意隱匿、欺瞞不報等重大食安違規,政府絕對會以最高標準從重敲下重罰,共同捍衛國人食品安全。

毒油風暴 大豆沙拉油 苯駢芘 致癌物 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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