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醫美診所錄影設備引發爭議,輿論往往將醫療錄影與偷拍畫上等號。醫勞盟理事、執業醫師林秉鴻投書媒體表示,真正值得討論的並非醫療場域能否錄影,而是如何合法錄影、妥善保存影像、建立嚴格調閱機制及防止影像外流。鏡頭本身沒有善惡,如果所有醫療錄影都被簡化成偷拍,不僅模糊焦點,也可能讓醫療現場失去還原真相的重要工具。
林秉鴻指出,依據《醫療法》第24條規定,醫療機構有責任維護病患與醫護人員安全,並防止醫療暴力事件發生。多年來,政府不斷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要求醫療院所建立安全防護機制;但當院所基於安全考量設置錄影設備時,卻又遭受強烈質疑,形成政策上的矛盾。
林秉鴻表示,錄影設備與偷拍,本質上是兩件不同的事。偷拍的目的在於窺探隱私,滿足不法需求;醫療錄影則是為了在醫療糾紛、突發事件或安全事故發生時,留下客觀證據,協助釐清責任與還原事實。
事實上,監視設備在醫療機構已行之有年。從急診室、加護病房到候診區、恢復室,都能看見監視系統。原因很簡單,醫療現場充滿不可預測的風險。病患可能術後跌倒、療程出現過敏反應,甚至突發昏厥或休克。這些狀況往往短短幾秒鐘內發生,影像紀錄能協助醫護團隊了解原因,也能保障病患權益。
林秉鴻說,從病人的角度來看,監視器其實更像飛機上的黑盒子。沒有人希望意外發生,但當意外真的出現時,所有人都希望有客觀證據可以還原真相。
林秉鴻另指出,另一個常被忽略的現實是醫療暴力。醫護遭受辱罵、威脅甚至肢體攻擊的事件層出不窮。當衝突發生時,錄影設備往往是最重要的證據來源。若沒有影像紀錄,最後只剩各說各話,而第一線醫護人員往往處於相對弱勢的一方。
此外,醫美產業長期面臨惡意糾紛、詐騙與勒索風險。當爭議發生時,客觀影像不只是保護院所,也是在保護消費者權益,避免真相被扭曲或遭惡意操作。
林秉鴻並指出,國際間並非將醫療錄影全面禁止。例如韓國面對相關爭議,選擇建立病患同意程序、保存期限、調閱規範與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重點在於兼顧隱私權與安全需求。韓國選擇建立制度,台灣卻急著關掉鏡頭。
因此,真正需要檢討的不是鏡頭本身,而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社會當然應支持保障病患隱私,也應嚴懲任何非法偷拍與散布影像行為;但若將所有醫療錄影設備視為犯罪工具,最終受損的恐怕不只是醫療機構,更包括病患在爭議發生時尋求真相的權利,以及醫護人員捍衛自身清白的能力。
林秉鴻重申,一個成熟的社會,不該害怕真相被記錄,而應該擔心真相無法被證明。醫療錄影的核心價值不在於監控,而在於保障病患安全、維護醫護權益,以及守護程序正義。與其急著關掉鏡頭,不如建立完善的制度,讓隱私與安全得以並存。因為真正值得害怕的,從來不是監視器,而是真相失去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