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錢!出入境攜台幣逾10萬元未申報 將沒收入國庫
▲示意圖(圖/東森新聞)
要出國旅遊的民眾注意了!關務署宣布從今年6月28號開始,只要民眾攜帶超過新台幣10萬元的現鈔,或價值美金1萬元的黃金、裸鑽等等,將全部被沒收或處罰,會有這項新規定,就是要防止有心人利用機會洗錢,所以如果有帶超過規定的金錢,一定要向海關申報,否則將會全被沒收。
為了配合《洗錢防制法》第12條規定修正上路,財政部關務署14號表示,從今年6月28日開始,進出海關時除了現行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外,出入國境者如果有攜帶超過港幣、澳門幣及新台幣10萬元現鈔,或是總價1萬美元以上的黃金與裸鑽等「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都應該要辦理申報,否則違者將會被沒收或罰鍰。
除了擴大以上出入國境者的申報範圍外,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或用其他方式運送受管制的貨幣及物品,如果價值超過免申報的限額,也都需要向海關申報。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海關2016年查獲旅客出入國境違規攜帶貨幣現鈔、有價證券或黃金等案件共計有108件,其中新台幣有45件,約1億680餘萬元;黃金有7件,共計10公斤,市值高達新台幣1240餘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洗錢防制法》將價值1萬美元以上的裸鑽納入管制範圍,不過「鑽石戒指」不在此限,此外,目前黃金的免申報攜帶限額為2萬美元,新規比照有價證券、外幣的額度,限縮為1萬美元。
未來新制生效後,民眾出入境有攜帶限額貨幣或物品,若沒有依規定申報,就會被裁處沒入或罰鍰,所以攜帶新台幣逾10萬元的部分未申報,就會直接被海關沒收,而有價證券、黃金與裸鑽因為無法分割,所以超額的部分就會處以等額罰鍰。
【往下看更多】
►雷雨明起轟炸大半台灣! 清明連假雨區再擴大
►快訊/寶林茶室奪2命 相驗結果出爐
►出事了阿伯!捷運看成人片「耳機沒插好」 紅到國外
【今日最熱門】
●快訊/柯旻豪收押131天首開庭 網笑平頭造型:像鄧佳華
●球員開即焚「約飯店」!被拒裝死不認 啦啦隊女神曝2線索
●炒人又漲價?知名羽絨服大牌爆裁員 恐逾800人失業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生活人氣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