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龜製麵出包!重組肉標示不全遭罰3萬 4家餐廳也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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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連鎖品牌「丸龜製麵」基隆店因使用重組肉卻未依規定標示「僅供熟食」等醒語,遭裁處新台幣3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知名連鎖品牌「丸龜製麵」基隆店因使用重組肉卻未依規定標示「僅供熟食」等醒語,遭裁處新台幣3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5日)公布「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本次專案針對全台183家特色餐飲業者進行稽查,共發現5家業者違規。

其中知名連鎖品牌「丸龜製麵」基隆店因使用重組肉卻未依規定標示「僅供熟食」等醒語,遭裁處新台幣3萬元。其餘違規項目包含產地標示不實、衛生規範(GHP)不符及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等。

丸龜製麵重組肉漏醒語 桃園餐廳美牛產地未標示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丸龜製麵」基隆店被查獲原料使用重組肉,雖有標示重組肉字樣,但未依規定加註「僅供熟食」或「熟食供應」等警語,違反食安法第25條規定,處以3萬元罰鍰。

此外,位於桃園市的「從心From the heart Bistronomie」因使用美國牛肉卻未標示原產地,同樣遭裁罰3萬元。

衛生規範稽查方面,新北市「Eat enjoy意享美式廚房」因GHP複查不合格,涉及原料與成品未離地存放等違失,裁罰金額最高,達6萬元。

高雄市「野島日式料理」因未完成食品業者登錄,遭罰3萬元。花蓮縣「雙蔓印度餐廳」則因技術證照人員持證比例不符規定,同樣被裁處3萬元罰鍰。

食藥署籲落實標示與衛生 違規最高可處300萬元

食藥署強調,本次專案共抽驗207件食材與餐點,檢驗結果均符合標準,但在標示與行政規範上仍有業者違規。

林旭陽提醒,餐飲場所供應重組肉或注脂肉,必須在品名顯著處標示並加註醒語。若標示不符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GHP不符規定且限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以確保食安。

食藥署 丸龜製麵 重組肉 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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