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市區土地資源有限,更多被用於住宅、商業用途,造成停車設施建設空間不足,像是新興商圈、住宅區等地的停車需求集中,但停車位配置不足或收費昂貴,導致車主難以找到合適的停車位,容易發生爭執。日前一名網友就分享,自己因為朋友將車停在住家附近的路邊,卻意外收到鄰居留的一張手寫紙條。
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朋友將車停在住家附近的路邊,卻意外收到鄰居留的一張手寫紙條,鄰居主張已經使用該車位長達27年,並以「鄰里默契」為由,勸他別把車停在那,讓原PO感到相當傻眼。
從紙條內容可以看到,鄰居直言「這個車位之所以附近鄰居沒人來停,最主要原因就是我已經停了27年。如果你也要停當然可以,但以後這裡可能會變成所有車都來搶位的情況。」
此外,對方還進一步解釋,「你們剛來可能不知道,這是這裡所有鄰居的默契,希望你了解一下。」原PO表示,朋友對此感到困惑,認為這種說法缺乏法律依據,「這種人該怎麼處理啊?感覺有點被恐嚇」
貼文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拍謝,你的記錄被我打破了」、「他們跟你有默契,我沒有」、「建議公布地點讓大家去停」、「好敢哦」、「證據拿去警局報警吧」、「繼續停的話,記得裝駐車監控」、「公共車位或是白線就停啊,再囉唆買輛破二手停那28年都不移」、「全部畫紅線,每天檢舉他」。
事實上,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規定,專用性停車位,其專用車種及適用時機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設置,其地面應加繪白色專用車輛標字,並得配合設置標誌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