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了解市售包(盛)裝飲用水之衛生安全,針對臺北市便利商店、超市大賣場、加水站、餐廳及製造工廠等進行包(盛)裝飲用水水質檢驗及標示檢查,總計抽樣19件產品(包含7件包裝飲用水、12件加水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此次抽驗19件包(盛)裝飲用水,檢驗項目為大腸桿菌群、糞便性鏈球菌、綠膿桿菌、重金屬(砷、鉛、汞、鎘、銻)及溴酸鹽,另檢視7件包裝飲用水產品外包裝標示及12家加水站標示與食品衛生,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於購買包裝飲用水產品時,應注意水源別、水源地、產品標示是否有廠名、廠址、電話號碼、產品是否在有效期限內、瓶蓋瓶口是否緊密完封、容器外型無凹陷,並仔細觀察產品外觀,切勿購買含有懸浮物或雜質的商品,發現產品有上述現象,請不要再飲用。
如對產品的生菌數含量有疑慮,建議可煮沸後再飲用,任何純淨水長期放置或儲存都會變質,且開封後的包裝水放置室溫或冰箱中,細菌數都會增加,因此民眾應注意包裝飲用水是否包裝完整,並存放在陰涼處,開罐後宜儘早飲用,避免陽光照射或放置車箱內,且空瓶也不適合重複盛裝飲用水使用,以減少塑化劑溶出之疑慮,另餐廳供民眾飲用之盛裝飲用水應定期更換及盛裝容器應確實清洗或消毒,以避免細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