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涂小姐八月份到一家連鎖超商買東西,結完帳準備離開時,因為不小心踢到櫃檯旁的小台車跌倒,造成右腳膝蓋腳骨折,開刀後需要修養七個月,涂小姐因為受傷無法工作,加上本身是低收入戶,頓失經濟來源,因此向超商業者求償50萬醫療和看護及精神賠償費用,不過業者目前只願意支付17萬元,雙方還要進一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