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間竟為洗衣服的味道撕破臉!高雄一名黃姓男子,不滿鄰居在2樓露台洗衣、曬衣服,會飄出濃濃洗衣粉的味道。曾和對方反應,雙方達成協議下午4點前不可洗衣服、只能用烘衣機烘衣服。鄰居配合了一個多月,認為洗衣自由被限制,不再配合。黃姓男子因此提告侵害居住安寧,求償60萬。法官認為請求無理,判他敗訴。來聽一下雙方怎麼說。
很多人洗衣服都會用這樣的洗衣粉,沒想到這個洗衣粉的味道,讓住在斜對面的這一戶人,跟對面的鄰居鬧上法院。
被告呂姓婦人丈夫:「我們也沒有用洗衣粉,我們是用洗衣精咧,蛤,是喔,那是他要拗的,你知道嗎?這個不成材的硬要拗的。」
六米巷弄,住斜對面的鄰居撕破臉。原來住50多年的呂姓婦人,在2樓陽台洗曬衣物。鄰居黃姓男子認為洗衣味道飄到自己家,向環保局檢舉後,雙方在去年10月協議,當時呂姓婦人忍讓,同意每天下午4點前不能洗衣服,同時會用烘衣機烘乾衣服。配合一個多月,不想再配合,卻被鄰居提告侵害居住安寧,求償60萬。
對此,法官表示,洗衣精揮發會向四周流動飄散,且兩間房子相距5到6公尺遠,侵害尚屬輕微,判黃男敗訴。全案還能上訴。對此,黃男也有話要說。
記者vs.原告黃姓男子:「洗衣粉的味道,不是過敏,誰要去聞洗衣粉的味道呢?判我輸,(那你還會上訴嗎?),會上訴,會上訴。」
被告呂姓婦人丈夫:「揩油的,那又不是什麼事,要拗看看有沒有。他就欺負人啦,欺負老實人。」
洗衣粉的味道,真有這麼討厭?鄰居這樣說。
鄰居:「洗衣服我是覺得香香的,應該都還可以。」
記者vs.鄰居:「(洗衣粉的味道你會覺得很難聞嗎?),不會,他以前住的,也是提告別人要錢而已。」
洗衣店業者蕭增穗:「市售的洗衣精,都會有添加香精在裡面。有的客人他們是覺得,他們連一點味道都不想要有,因為他只要覺得有味道,就算是香味都算是化學的。」
洗衣粉味道令人討厭實在罕見。洗衣店業者說,會選用無色無味的洗劑。但為了這對簿公堂,連洗衣服都沒有自由,被鄰居限制,相當罕見,也難怪連法官都不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