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王先生一家人去年底,一人花68萬元參加加勒比海26天遊13國的行程,沒想到途中因為確診,被船公司趕下船,他不滿從被趕下船到回台灣,食宿機票費用竟然都要他自己負擔。
另外,由於陸地行程被嫌吃得差、住得爛,旅行社退給每位團員8萬元,但這金額王先生卻拿不到。
對此,旅行社表示,船公司已經退了19.2萬台幣,至於王先生個人的食宿機票及8萬元補償,因雙方還沒有共識,才會遲遲未退款。
團員們從美國聖胡安準備上船,其中眼前的王先生因為身體不適,坐著輪椅被推上船。沒想到隔不到幾小時,他不只「被推下船」更是「被趕下船」,原來他被診斷確診COVID-19,遭船公司婉拒登船。
王先生一家以一人68萬元搭乘這艘歐洲高級郵輪,參加加勒比海13國26天的行程,結果不只中途被趕下船,更點出早在這之前,陸地行程的用餐環境就不OK,連餐點品質也參差不齊。
除了吃便當外,甚至住的飯店還出現漏水、發霉狀況。
當事人親屬:「你很難想像,一個高級旅行社,會提供客人跟大家去(休息站)排隊擠用餐。」
針對陸地行程,旅行社祭出補償一人8萬元,但這讓王先生不能接受。
原來在1月4日這天,他被請下船後,不滿相關補償都得「自己吞」,包括機票、食宿等,金額高達12.4萬元,他指控旅行社不只不給他陸地行程賠償的8萬元,甚至還侵占機票退款。
當事人親屬:「郵輪機票包括食宿旅館、保險公司,對我當事人的所有溝通紀錄,他(旅行社)完全沒有提供,是一個黑箱作業。」
求證旅行社表示,針對王先生因確診提前下船,屬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不可歸責事由,不過,旅行社仍積極向郵輪公司爭取,願意退款5600美金及一晚住宿費,合計19.2萬台幣,已經匯入指定帳戶。
另外,針對機票費用,因為王先生是「自己買票」,因此旅行社會將未使用的機票退款,合計8836元,以及陸地行程賠償的8萬元一起退給王先生。
當事人親屬:「他(旅行社)以8萬元作為要脅當事人,接受他們妥協的條件。」
只是,王先生認為食宿跟自己買的機票,旅行社都應該負責,雙方金額喬不攏,至今錢遲遲沒拿到。
但畢竟花了68萬元,最終行程沒跑完,還得自己多花錢,難免會有不好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