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引擎蓋,陳先生真的很無奈,剛花45萬入手的二手車,卻只開17天就出狀況。投訴人陳先生:「壞的就是它這邊有正時鏈條,然後它的鏈條導板,是為了要固定這個鏈條不要讓它亂動,因為高溫的關係,再來就是時間久了,前車主他也沒有進行更換的動作,導致它破損。」
新竹陳先生到新北市買二手車,開17天就很難發動甚至還有異音,開到鄰近車廠維修,才知道是因為引擎內部鏈條導板碎片掉入油底殼,機油幫浦塞住,導致機油壓力不足縮缸,原本以為當初簽下合約,業者特別註明保固引擎本體一個月,維修費不成問題,結果銷售業務認為不是引擎本體,所以不予保固。
投訴人陳先生:「當下業務員是認為說,這不是引擎本體,所以他不保固,可是據我的認知跟車廠的認知,這個東西是在引擎的內部,所以它算是引擎本體的一部分。」
陳先生指控業者不認為損毀的是引擎本體,後續雙方達成協議,業者願意付導版材料費,但是錢轉進戶頭又有狀況。投訴人陳先生:「我卻發現業務員只轉了2千6給我,她說老闆就是只願付這個費用給我,剩下的就不談。」
後續陳先生也到網路留評論,但業者認為遭毀謗要提告,而損毀的零件究竟算不算引擎本體,其他業者怎麼看。修車廠業者:「它算是引擎結構裡面的一部分,很重要的一環,(修的話)大概差不多要3、4萬塊。」
陳先生說他明瞭14年二手車里程數約13萬,買來不可能完全像新車沒問題,前後所有維修費已經花上近12萬,但合約一句話保固引擎本體,成為雙方爭論點當事業者不做回應,但已經提告讓法院來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