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今日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公布113年「包裝飲料」抽驗結果,另外也針對「烘焙類產品」檢驗結果發布公告。
近期面對食安問題不斷延燒,北市衛生局也大動作針對24件賣場市售包裝飲料(咖啡、茶、蘋果汁、能量飲料等)進行指標性病原菌(腸桿菌科)抽驗,範圍包括便利超商、超市及各大賣場等地點,同時也針對19件賣場市售包裝飲料,檢驗咖啡因含量和咖啡因標示,以及其中5件蘋果汁的棒麴毒素進行檢驗,最終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外北市衛生局也針對20件烘焙類產品(蛋糕、麵包、複合式麵包等)進行抽驗,抽驗地點為北市烘焙店、麵包店、甜點店等範圍,其中針對15件「未經高溫烘烤之成品或冷藏包餡料烘焙品」(如提拉米蘇、乳酪蛋糕、鮮奶捲等)及「即食食品含生鮮蔬果」(如三明治、新鮮水果蛋糕、漢堡等)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其餘5件則針對「防腐劑12項」作檢驗,包含常溫販售之蛋糕、麵包,檢驗結果也均符合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暨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咖啡因含量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應依照業者廠規確實品管。如有違者將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產品應限期回收改正,且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同法第47條第8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勿攝取過多咖啡因,以免造成身體負擔,建議成人每日攝取量不應超過300毫克,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包裝飲料亦或是烘焙類產品時,應注意包裝是否完整,並選擇有完整標示、衛生習慣及信譽良好之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