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機車騎士騎車行經橋頭橋南路,突然後方一台賓士車從右側切出來逼車,騎士狂按喇叭示警,與駕駛停車爆發口角。機車騎士vs.賓士駕駛:「你在幹嘛,我不能騎來這邊嗎,我為什麼不能,我為什麼不能,我已經騎到60了,我還超速,叫警察。」
騎士氣到要報警,沒想到這名駕駛突然雙手朝著天空亂比,還一面比一面跳,動作就像乩童起乩一樣,讓騎士看傻眼。機車騎士vs.賓士駕駛:「叫警察,不要跑,叫警察,不要跑啊。」
騎士拿出手機報案,還沒打110,這名駕駛就立刻跳上車一溜煙跑走,讓騎士更加火大,原來該名賓士車駕駛疑似搞不清楚該路段是混合車道,不滿騎士把車騎到路中占據整個車道,但賓士駕駛從右側超車逼車舉動,已經違規而且更危險,警方也依法開罰。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所長李建興:「汽車駕駛人超車時,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處新臺幣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另外針對機車騎士與車輛駕駛,雙方把車在路中暫停,警方強調可開罰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而汽車逼停行為如果有觸犯刑法妨害自由罪嫌,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賓士駕駛和機車騎士,雙方行車糾紛停在馬路中口角,如果當時真的找警察來,雙方恐怕都會被重罰。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