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上自稱「瀟湘公子」的退休員警蕭湘瀚,日前才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桃園市議員,卻因恐嚇派出所長遭判刑5月,未依通知到案執行,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如今另一起駕車逆向逼停巡邏警車案,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判刑1年2月定讞。據了解,蕭湘瀚今(18)日上午主動致電警方,目前已向龜山分局投案。
由於蕭湘瀚離開警職後,不斷以監督警察為由,拍攝警方執勤過程。遭通緝及判刑定讞的消息傳出後,警界群組議論紛紛,不少昔日同袍持續關注他的行蹤,頻頻追問「抓到了嗎?」據了解,蕭湘瀚今天上午主動打電話聯繫龜山分局,隨後更出現在龜山分局,後續將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蕭湘瀚昨天也在社群發文表示,他將自行到檢方執行處繳納罰金,並稱另案遭最高法院駁回後,將等待執行通知,還寫下「蕭湘瀚不是在職違法入監,所以我沒啥好怕」、「1年2很快」。
判決指出,蕭湘瀚2023年10月30日晚間駕車行經桃園區春日路、鎮一街口時,遇上青溪派出所員警駕駛開啟警示燈的巡邏車,從鎮一街左轉進入春日路。
蕭湘瀚認為轉彎警車未禮讓他的直行車,先搖下車窗大喊「轉彎車為何不禮讓直行車」,接著在路口迴轉,一路駕車追趕巡邏車。
巡邏車行駛至民光東路接近大業路口停等紅燈時,蕭湘瀚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將車開到巡邏車旁,並把車頭朝向警車,迫使員警停車,導致車上2名員警無法繼續執行巡邏勤務。
2名員警將警車停靠路旁後,蕭湘瀚下車質問為何未禮讓直行車。員警多次表示仍須前往執行勤務,他卻持續指責,還對員警說:「我剛剛應該把你撞下去才對,我剛剛很想撞你。」
高院認為,蕭湘瀚曾任警職,明知警察肩負保障人民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的職責,也了解警察工作的危險及辛苦,卻以違規逆向、併排及逼停警車等方式妨害公務,已對有限的警政及司法資源造成具體實害,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判刑1年2月。
蕭湘瀚不服提起上訴,昨日經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由於刑期超過6個月,無法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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