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畫面。 (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公車上或許有不能吃東西的規定,但他只是手上拎著食物就被司機拒載!批踢踢一篇手拿食物卻不能搭公車的發文,在網路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
網友在
批踢踢發文指出,6日晚間,他手上拿著夜市攤販買來的食物,正準備踏上三重客運的公車時,沒想到司機卻直接對他:「食物不要帶上車」,接著門一關就開走了,雖然知道車上有不能吃東西的規定,但讓他很疑惑的是「難道連拿著都不行嗎?」
此PO文在網路引起熱烈討論,沒想到有許多人紛紛跳出來說有類似經驗大吐苦水「我之前搭欣欣也被嗆過」、「是說禁止飲食,又不是說禁帶食物」、「很多時候是司機自己擴大解釋」、「應該是公司內規…之前我手拿冰棒搭985…司機也不讓我搭」、「沒這項規定…」。
不過,也有人認為司機的作法並沒有不對,「食物沒有用袋子封裝好,味道太重他不給你上車,正常」、「只禁止的是飲食行為,不是禁止你帶上車,應該是怕味道太重」、「冰棒那個沒辦法包裝的,我覺得拒載很合理」、「單純炸物這種熱食沒包好也是有味道啊!你要全車都一起跟你強迫聞香是嗎?這我覺得不太合理」、「是不道德但是合規定,這裡不是電影院」、「通常翻倒湯湯水水的乘客都裝傻跑掉」。
另外,也有人貼出臺北市聯營公車也規定,若乘客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易生變壞或破損之物品、不潔或易污,以及損他物之物品、厭惡品等,公司得拒絕其搭乘。
▼(圖/翻攝自
批踢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