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熱門行業和職位都有大量的求職者競爭,尤其是在經濟不景氣或特定行業需求不足的情況下,找到合適的工作可能會更加困難,近日一名新進員工就抱怨,自己剛上班不到一個月,就被告知職位已被裁撤,需要在隔天離職,但不少網友反而認為這是好事。
▼網友才剛入職公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這名原PO在PTT的Salary板,以「第一次剛入職就被資遣」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剛入職一週時,公司的人事部門離職,第二週財務部門也離職,而他的職位是出納行政,隨後3月19日公司便通知他不再需要這個職位,要他在3月20日之前離職,並承諾發放整個月的薪水和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
▼網友遭辭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這狀況也讓原PO相當錯愕,「真的好傻眼喔!據其他同事說公司最近在整頓人事成本,很多同事都被降薪水,因為老闆虧太多錢,我也是第一次被資遣…」,因此想上網尋求大家的建議,詢問做不到一個月是否能申請失業補助。
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有非自願離職就可以啊,不過你遇到良心公司惹」、「還不錯了,還能讓你請領一些補助,加油」、「不錯了,還有得資遣,多的是逼你簽自願離職」、「你過去所有工作的投保年資總合超過一年就可」、「上班20天照勞基法資遣費不到1天,原PO淨賺9天,至於失業補助就沒辦法了」。
▼網友上網尋求大家的建議。(圖/翻攝自PTT)
事實上,根據《就業保險法》第四章第11條規定,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才符合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若已領取過失業給付,就業保險年資則會歸零,必須再重新累積一年以上的年資,才能於下次被資遣時得以請領。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