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美容師一早上班卻在公司大樓的停車場慘摔,導致手臂粉碎性骨折,驚魂未定;事後才知道,原來是大樓一樓的化工原料公司,電鍍藥水沒蓋好倒下溢出,從樓板縫隙一路往下滴落到地下一樓及地下二樓的停車場。
美容師氣得提告過失傷害罪,被告的公司負責人被判刑3個月,遭控至今仍不賠錢,他回應,一切交給司法定奪。
女騎士一早一如往常,在上班的大樓地下停車場準備停車,卻失控慘摔。地面一片濕滑,事後被緊急清除掉,害摔的竟然是從樓板滲漏的化學液體;而女騎士這一摔,左手臂骨折緊急就醫,安排住院動手術。
投訴人陳小姐:「那一灘(化學液體)就在這裡,大概像這麼大灘,我是撞出去剛好在那堆東西那,一樓開始滴到B1然後滴到這邊(B2)。」
受害騎士陳小姐是美容師,帶著我們重回事發地,仍心有餘悸。當天,化學液體就從一樓的化工公司一路往下滴落,到地下1樓及地下2樓的停車場。
投訴人陳小姐:「(我手骨折)每天就哭著,連我爸媽都看我在復健都哭了,(傷勢至今)每天都像舉著水桶一樣痠痛。」
法官認定,被告的化工公司負責人沒有將化學液體妥善放置釀禍,依過失傷害罪判刑3個月。
投訴人陳小姐:「美容大家都知道要做身體要按摩,要出力我現在就已經沒有辦法,因為完全出不了力,到目前花費就已經60幾萬。我(一開始)是跟他求償50萬,他不願意賠償,而且我覺得你這是公安問題,你這種態度就變成說,你害別人受傷你還不覺得自己有錯。」
事發公司就位在工業區的這棟大樓,裡頭化工公司林立,我們找到被告的負責人官先生。
公司是老字號化工公司,他表示,當天是電鍍藥水的蓋子沒有蓋好,周邊機器震動導致倒下外溢,從樓板縫隙往下滴到地下室。他坦承有疏失,對於遭控拒絕賠償,他則說,因為看對方提告決定上法院解決,認為對方民事求償138萬不合理。
只是這對美容師來說簡直是無妄之災,雙方糾紛得持續對簿公堂。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