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子把愛犬約克夏放進背包、揹著狗狗進到超商買飲料。這時店員正在補貨,兩個人靠得很近,愛犬突然咬了店員一口。女子指控要給店員一千元和解,對方本來接受了卻又反悔,甚至要告飼主過失傷害罪。
對此,店員私下透露,是因為女子事後到google給超商一星評論,才會氣得提告。
女子帶著購物袋,愛犬背身上,要前往超商買飲料,卻沒想到這天,竟讓自己惹上官司,女子控訴,她當時在貨架前挑選飲料,卻沒想到這時候,店員正在補貨,雙方一來一往,這時候愛犬咬傷了店員。
飼主張小姐:「我突然在(貨架前)看那個時間,我在找(有效)日期,可能她(店員)就突然這樣冒過來,然後我就來不及退了,然後她(店員)就一手伸過來,(狗)咬到(手)了 咬到了,我也嚇一跳。」
張小姐表示,她事後要以一千元跟這名店員和解,對方答應了卻又臨時反悔。飼主張小姐:「當時給她(店員)一千塊,是里長跟我說,一千塊她(店員)不和解,她(店員)只是先收而已。」
張小姐希望店員能夠跟她和解並撤告,但還原店員反悔的理由,事發當時,店員本來也想大事化小,之後卻發現。張小姐有去超商內部信箱投訴,也有到網路上留一星評論,寫下門市事件處理不符合SOP,店長處理態度消極,只是說不知道不清楚。
當事店員看到這些話,不願再走和解程序,現在尋求司法途徑,告張小姐過失傷害罪以及妨害名譽。
飼主張小姐:「感受上說,我只是去買個一罐飲料,那我為甚麼會被,會被狗狗說給你咬到,然後無緣無故咬到你(店員),然後無緣無故又說發生說我要被告。然後我賠你一千塊,你又把一千塊還我。」
對此超商業者回應,因為進入司法程序,將會協助夥伴「確保權益」,並提醒民眾,除了「導盲犬」之外禁止帶寵物入店,如今愛犬咬傷店員各說各話,就等司法給彼此公道。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