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行為租客可以拒絕?新北一名男子租套房跟房東對簿公堂,雖然是租一年,但房東認為一個月30天,一年只有360天,所以已經事先扣掉五天;他指控租約還沒到期,房東就擅自闖入要把他趕走,還直接斷電、扣押金。對此房東否認,反控被房客偷了兩萬多元。
因為押金被扣著不還,租客和房東吵了起來,房東反控是對方偷錢,而雙方的糾紛不只這個。陳姓租客:「我在打包行李的當中他探頭看到我,他嚇一跳馬上就關門。我回想一下我覺得不對勁,為什麼我現在是租約人,那合約還沒到,你就沒有預警的情況之下直接擅闖我的住宅。」
陳先生去年2/26以六千元月租租下新北板橋這間套房,以租一年來說,應該是租到今年2/25,但因為房東認為一個月30天,一年360天,所以要扣掉五天,只到21號;但他指控租約還沒到期,房東就要把他趕走,不只擅闖房間還斷電。
陳姓租客:「他講得滿扯,他講說你們如果正常要搬走都是提前一個禮拜,為什麼你們一定要等到合約當天,21號才搬走。」
對此房東坦承,他的認知就是一年360天,但絕對沒有提前叫租客搬走,也沒有擅闖和斷電。
遭指控蘇姓房東:「我身上兩萬多塊放在那個地方,五天前他來,我說你21號馬上走,裡面兩萬多塊都不見。不是兩千塊耶,不是他拿的誰拿的。」
目前租客對房東提告強制罪和侵入住宅,轄區警方統計,從108年至今已經是第五名租客對房東提告,都是因為無故扣押金;前面四次房東都獲不起訴,這回又被告,得再度和租客對簿公堂。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