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看電影,這些對民眾來說再平常不過的休閒娛樂,背後卻有一筆「娛樂稅」也進了地方政府的口袋,這幾年稅收每年超徵幾千億,民眾參加藝文活動,甚至打高爾夫球都還要被課徵娛樂稅,有學者痛批,稅制改革不要再淪為口號了!
夢幻舞台,聲光饗宴,五月天演場會每一場只要開賣,必定秒殺。但你可知道歌迷買票聽偶像唱歌,還得繳一筆「稅」給國庫。除了聽演唱會,到KTV消費,甚至去電影院看場電影都要被課一筆娛樂稅,目前有六大項目,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高爾夫球,因為它是入列奧運卻唯一被課稅的體育活動。
球場上陪著兒子揮桿,黃杲傑的長子是業餘冠軍,小兒子征戰海外,他點名娛樂稅正是台灣高球運動的絆腳石。
每個禮拜練習比賽通通要繳稅,許多選手負擔不起只能放棄,上屆奧運,潘政琮摘下台灣第一面高爾夫球銅牌,也創下第一個亞洲男子選手在奧運的奪牌紀錄,但亞洲把高爾夫運動拿來課娛樂稅的國家只有台灣 ,堪稱奇談。
台灣高球協會理事長:「正式運動,不該來列在徵收範圍,其他單項都沒有。」
娛樂稅從民國31年立法,政府提倡簡約生活,擬定七項活動必須課稅,民國96年剔除撞球和保齡球,但現在還有許多項目早就無關簡約,還是要繳稅,主因是這筆錢屬於地方收入,羊毛出在羊身上,地方政府為了財政不肯放手。
高爾夫球教練黃杲傑:「一動下去會影響他們財源,你跟他說可以課營業稅,他聽不下去,他只想到現在我的財源就會少了。」
疫情前全國娛樂稅收大約18億,去年是16.3億,但財政部超徵稅收有4千5百億,娛樂稅只佔其中的九牛一毛,而且幾乎年年超徵,加上「娛樂」的定義模糊,政大還曾因為辦學生畢業舞會賣票給校外人士參加,被國稅局找上門,怪象頻傳。
政大財政學系系主任陳國樑:「多賣2千6百塊的票,七八月政大校方還有學生會長,收到稅捐稽徵處要求解釋逃漏稅,這很荒謬。」
學界呼籲,很多活動場合已經有了營業稅,繳娛樂稅就像再被剝一層皮,況且就算廢除,中央每年都會編列預算支援地方財政,娛樂稅早就應該退場。
政大財政學系系主任陳國樑:「過往幾百億稅收損失,都由財政部編足預算,為何18億不可以。」
娛樂稅問題,凸顯台灣稅收制度必須全面檢討,不合時宜的制度退場,找出該課徵卻疏漏的地方,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