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家長日前送小孩上學,照著教官指示把車停在大門前,結果遭後車駕駛檢舉路口違規臨停,讓他氣炸把罰單PO網,先是怒問這檢舉的民眾到底是什麼心態,又痛批學校沒設置家長接送區很不方便,沒想到學校發聲明稿撇清,說之前就已經宣導過交通準則,不過警方依法將罰單撤銷,到底為什麼?繼續是我們的追蹤報導。
接送小孩車停在校門口,怎麼也沒想到居然被人檢舉,吃了一張600塊錢的罰單,讓這名家長很不服氣。記者:「當初這名家長就是為了接孩子,把車臨停這裡,結果被人檢舉路口違規停車,遭到警方開罰。」
地點就在高雄路竹高中大門口的黃網格前,這名家長事後將罰單PO網,說自己是照著教官的引導停車,結果還被檢舉,怒問檢舉的民眾到底什麼心態。
民眾:「載完小孩馬上離開,我覺得應該是,不算,不算很過分吧。」
民眾:「對啦若是我們有照規矩來,又要開(單)是比較沒理啦。」不僅如此發文的家長也痛批學校沒有規劃接送區,才會出現教官指哪,家長停哪的亂象,其他家長也深有同感。
其他家長:「對困擾很多啦,不然有的時候我都會停過去,不然有的時候就會停這邊,都沒說啊,我是曾經聽小孩說老師曾講過,說不能停黃線啊。」學校發出聲明不挺家長,朝會時已經宣導過,要家長自己眼睛放亮點,反倒是警方仔細去查法規,確定會撤銷罰單。
湖內分局交通組長王玉全:「駕駛汽車因上下乘客致有違反臨時停車情形,但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本分局將函請本市交通裁決所,予以撤單。」
簡單來說法律不是不通情理,警方依照道交條例的裁罰基準處理細則,第12條第5項載送乘客上下車有違停的狀況,只要不妨害交通為大前提就確定免罰,但回過頭來,家長最希望的應該是要校方設置「家長接送區」,不然每次都要看運氣停車,很不心安。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