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商圈出租套房多,大多租學生或是中科上班族,但這棟公寓被房客指控只能租到年底,房東強迫租客搬走,剩一個多月要上哪找房子。房客:「(房東)說他們要整理,類似提前解約,你們就自己去找房子啊,沒有給違約金。」
記者vs.房客:「有通知說12月底再搬走,(那你找到房子了嗎?)還沒啊。」
原因竟然很瞎,是房東個人因素,公寓「超隔10間」,走廊堆滿隔間板,樓梯旁還卡房間,4月至今被罰2次共12萬,管理員訊息一句話,請房客盡早找房子,扣水電退押金,一堆學生氣炸發文「剛簽約卻搞這齣、期中考找房很躁」,不過房東會付違約金嗎?管理員回「我們也不願這樣」,事件在網路上發酵。
房東冒著被罰風險,改口續租到明年6月,不退押金。房客:「本來叫我們12月底搬走,現在可以延到明年6月,我本來是想搬,但他不退押金。」
這棟公寓大樓原本一層樓應該是5間房,後來被房東改建隔成10間房,總共有6層樓,大約是50至60戶這麼多,有房客就擔心隔間太多,恐怕會有安全疑慮。都發局使用管理科長李俊宏:「目前該建築物尚未辦理申報,或改善作業,依規持續按次查處。」
律師王志文:「房東違法隔間依法院實務見解,房客可以終止租約,拒絕給付之後租金,並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例如搬遷費用等。」
公寓管理員拒絕回應,就算房東安撫房客稱能續租,都發局連續開罰2次,警告建築物必須停止使用,被抓到就再按次開罰,房客尷尬為難,到底要搬還是不搬,不排除集體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