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潮州警方在三角公園邊站崗取締,嗶嗶嗶的哨音響個不停。員警vs.駕駛人:「(看一下那邊有沒有一個停的標誌),喔停的喔,依規定你就是要停下來再開。」
警方二個小時就開出41張違規紅單,主要是因為這裏地上有一個大大的停字,機車沒有停直接騎過去,自小客也沒停直接開過去。三角公園邊的這條引道會連接到主幹道,地上的停就是要你停讓主幹道的車。機車騎士:「停在這裡這樣我會很怕,後面的車會撞到我擦撞喔。」
機車騎士:「到處都在開單,我昨天也被人家開一條,(你也被人家開一條,會不會覺得很無辜),當然是無辜,為了開單而開單,你想這條每個人都停一下,到了那邊不是那邊塞更多嗎。」
民眾:「應該要宣導,你應該要告訴人家,(你有沒有覺得這樣很誇張),真的太誇張了是搶錢。」
經過的汽機車幾乎都沒有在停的,讓守規矩的機車騎士好害怕被追撞。而這裏的地面有停的標誌,照交通規定汽車要煞車,機車騎士至少要伸腳停下;但是沒人注意,也讓民眾質疑沒宣導,突然來個取締是搶錢。屏東潮州警分局光華派出所長吳俊生:「呼籲民眾路口未依規定停讓,易發生危害警方將加強取締。」
不過這樣的取締也讓民眾質疑,既然是危險路口,幹嘛不直接設號誌來管控,會比地上畫上停讓來得安全。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