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砸在玻璃上,留下來的蛋液都已經風乾沒人處理,看在賴姓房東眼裡滿滿心疼,因為他沒想過房子用大約50幾萬的月租金租給台中牛排館顧姓負責人,簽了10年合約,卻在9月份顧姓負責人先被爆出積欠50名員工薪水,當時還有大批員工到餐廳抗議,市府勞工局介入調解。事隔一個月換賴姓房東控訴,顧姓負責人已經積欠他超過百萬的租金和台電電費約50萬元,被斷水斷電。賴姓房東:「我們這個合約是簽訂10年合約,從今年2月份開始,從10月開始就已經跳票了,10年有120期,120期他只付了6期,我們有多次跟顧先生聯絡,一直聯絡不到人。」
賴姓房東無奈說,牛排館顧姓負責人一次簽了10年的合約,卻只做了半年就倒閉,還欠薪欠房租欠水電費,只好走法律途徑,記者打電話給牛排館顧姓負責人。
截稿前顧姓負責人電話都沒有人接。非當事人律師林柏宏:「等到說這個房租積欠總額,達到2個月以上的話,那我們就可以用發一個存證信函跟他終止租約。」
非當事人律師表示,一般房東遇到租客不繳租金超過兩個月以上,可以寄存證信函催告,依舊不繳租金,可以終止契約提告,交由法律來討公道。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