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亮起,一台機車順勢騎到對面,不過鏡頭拉近,婦人騎的這台機車怎麼有點不一樣,白色車身鑲嵌紅色警示燈,仔細看側面字體「花蓮縣警察局巡邏車」,身穿便服婦人騎警車上馬路,讓附近民眾看傻眼。
記者vs.附近民眾:「(會覺得奇怪嗎),她又不是警察,一般人沒辦法騎這個啦。」婦人被發現的地點,在花蓮新城北埔,畫面曝光不少民眾歪樓,笑說便衣刑警出勤,也有人說阿姨出事了,是不是秘密出勤,實際了解,原來是加灣派出所波麗士大人巡邏時,機車無法發動送修,事後老闆通知員警,但員警出勤,吳姓老闆娘一片好意,沒想到短短100公尺的距離竟然引起轟動。
吳姓機車行老闆娘:「我就想說方便,這樣子他在值勤,我就牽(車)上去交給他,我就回來了。」
新城分局副分局長張思親:「基於熱心主動,協助員警將車輛送到派出所,送完車以後,也徒步返回車行,針對本案,本分局有沒有行政疏失會繼續調查。」事件鬧上媒體和網路,吳姓老闆娘得知後相當焦心,擔心原本是好意,會不會因此吃上罰則。
律師林國泰:「必須要公用,絕對不能私用,如果私用會有懲處問題,老闆娘擔心會有什麼責任,我想這應該只會有觀感不佳的問題。」律師解釋一般民眾私自騎警車確實有法律問題,但這名老闆娘單純將機車騎回派出所,沒有違法疑慮,只是經過這次事件,包括警察和機車行應該都不敢再發生這種代駕行為。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