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時段運將等找到時機,跟著起步右轉彎,但麻煩跟著來。員警vs.運將:「你沒有讓行人耶,(不是啦,那我是卡在那一半,那我是在跟啊,我已經出來了),沒有,(沒有對不起),我看一清二楚了。」
轉彎督到波力士,運將不滿,前面的車都沒事,就偏偏自己被找事,員警vs.運將:「前面過來他有讓,你後面沒讓啊,剛剛有個腳踏車跟行人,你都沒有讓啊,我真的很冤枉,我還是會開單。」
員警態度很強硬,原來他說的是轉彎「這位行人」,和「這台腳踏車」沒禮讓!運將收了罰單卻越想越不對。當事運將:「(腳踏車)三個枕木以上,行人大概有五個,不合理第一輛第二輛過了,為什麼我第三輛緊跟,如果煞車的話停在上面,也不對這個很尷尬。」
事發在台北市松山南京東路四段路口,晚上六點正是人潮車流高峰,運將轉彎得等前車,又得禮讓行人,一度卡在斑馬線上,眼看行人腳踏車步步逼近。當事運將:「(員警)等於站在45度,他可能錯覺造成我人車很近,心情是覺得惡劣到極點,心情差到谷底。」
中崙派出所副所長許校騰:「依視線角度仍有疑慮,將採從寬認定予以撤銷罰單。」
警方原本開單,轉彎車不注意行人,後續經過檢視確認密錄器畫面,當下小黃的確距離行人三公尺以上,決議撤銷罰單,腳踏車則屬於慢車,並不在禮讓行人範圍。畢竟一張除了6千元,還得計違規點數3點,一年12點,就得吊扣駕照兩個月,攸關飯碗運將必須計較。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