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沒有行人,反而被機車和店家的遮陽傘佔據。民眾經過很生氣,將畫面拍下做檢舉,以為罪證確鑿肯定會過,沒想到卻收到警方這樣的回信。檢舉不成立是因為警方認定這叫黃線違停,不算人行道;而黃線違停不在民眾的檢舉範圍內,自然被打槍,不僅投訴人一肚子火,民眾也不能接受。
民眾:「你人行道跟黃線,它有兩個很明顯的差別嘛,你看有知道它是不一樣的東西,顏色也不一樣,如果我是因為這個而走到馬路上的行人,我會蠻不開心的,因為也蠻危險的啊。」
實際重回現場,多少還是有些違停的情況。屏東市的復興路因為緊鄰屏東夜市,停車需求自然不小,附近的機車行坦言自己也曾被檢舉過。機車行業者:「有被檢舉過,人行道上也有,被警察驅趕。」
但業者也多少認為這張罰單檢舉被退回有些不合理。連機車行都曾被驅趕,甚至開單過,我們再回頭檢視這件檢舉案。雖然人行道的紅磚破損嚴重,但還是能跟柏油路上畫的黃線做出明顯區別,投訴人事後把這張照片放上網路,也引發熱議。
屏東分局第五組巡官施為翔:「經本分局重新審查,該車輛於人行道違規停車屬實,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舉發在案。」
警方事後重新認定罰單檢舉有理應該開罰,但這模糊的標準要不是檢舉人公開內容,不知有多少罰單會被退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