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麗龍箱好幾隻,活跳跳肥美抱卵母蟹,農業處到場稽查,馬上抓包。
市場魚販老闆vs.稽查人員:「(這都有罰鍰的,這要罰錢),要罰錢喔。」聽到不能賣還要罰錢,老闆當場傻眼,因為捕的心血全白費了。
市場魚販老闆vs.稽查人員:「我都不知道,(但那也沒辦法。)」農業處稽查人員,抱卵母蟹一隻隻對,拍照存證移轉漁業署開罰。
彰化員林華成市場,被查獲2攤販陳列販售28隻抱卵母蟹。市場魚販:「他不是先去查源頭,先來找我們,把東西退貨不要賣OK,我們接受,你們一來就說要罰我們錢,怎麼會是先罰我們攤販。」
彰化漁會總幹事陳諸讚:「我們這裡的供應商拿來市場,來拍賣攤販再來買,所以漁民也忘了說,7月底之前抓的,他想說抓到了,也捨不得還是拿來賣,應該是這種落差啦。」
每年8至12月是抱卵母蟹,繁殖季節,不少漁民捕撈販售,但為了永續蟳蟹類資源,讓母蟹能順利產卵,漁業署規定8月1日至12月31日,抱卵母蟹鏽斑蟳等6種蟳蟹,禁捕5個月。8月1日新制上路,一旦被發現最重開罰15萬。
農業處漁業科科長蘇啟懷:「如果捕撈或販售抱卵之母蟹,得處以3萬至15萬罰鍰。」
根據漁業署統計,新制上路,每年可保護6成抱卵母蟹,順利繁衍延續生態,不過禁捕政策衝擊漁民,不能賣漁民抱怨連連,中華漁船協會理事長表示,估計每艘船,將減少60到70萬元收入,損失慘重,生態與生計之間很難平衡。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