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宋小姐指控,12年前花100萬買下機械停車位,母親節當天正要開車去慶祝,車位卻異常動不了,廠商到場處理,機械平台卻突然連同她的車一起下墜。維修廠商承諾會負擔車損,不過機械車位故障的維修費,維修廠商跟停車場業者都要車主買單,讓她很不滿,不排除對簿公堂。
母親節一早,機械停車場內車位異常,無法動彈,車主找來廠商人員協助,但下一秒機械平台連同車輛,竟然突然往下墜,這讓兩人都嚇壞了,往後退了一大步。
警方獲報到場協助了解狀況,機械平台驚險下墜,釀成車損。
投訴人宋小姐(車主):「像大怒神一樣的,因為旁邊有警報的鈴聲,就一直響一直響,我們家人本來要吃飯的,但當然就是心情受到了影響。」
車主宋小姐帶著蒐證的相關資料及車位所有權狀,重回北市萬華這處私人機械停車場外,控訴驚魂遭遇。
投訴人宋小姐(車主):「12年前的時候買的車位,那我那時候買的是100萬,我每個月的管理費的話,目前的話一個月是1千1,不只是我非常傻眼,工程師也非常地害怕,因為工程師,也不知道會有這種狀況。」
事後車損估價2萬8500多,廠商表示會負責,不過停車位故障的維修估價,將近3萬5000元,這筆費用該誰來負責,引發紛爭。
投訴人宋小姐(車主):「車位部分的零件是由我自己來負擔,是我自己要去承擔所有的費用,那他目前就告訴我說,我的費用一共是3萬多元,包括停車場管委會包括廠商,都沒有任何說明。」
對此,停車場業者低調不願回應,向警方供稱管理費主要是維護與保養,由於車主買下車位,如果有損壞維修,應由所有權人負責,而連繫上當天在場的廠商,也認為這是突發事故,聲稱與業者有簽約,車位維修由所有權人負責。但車主強調並沒有簽合約,責任歸屬演變羅生門,不排除對簿公堂,由司法定奪。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