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搭捷運回家,他在海山站疑似下錯車,要跑回車廂途中,在月台撞到另一名乘客,對方事後對他提告過失傷害,法官認為他雖然不是故意,但在捷運奔跑撞到人,非常值得譴責,因此判他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對此,捷運公司回應,不鼓勵乘客奔跑,如果影響到其他人又屢勸不聽,將會開罰或拒絕運送。
關門警示音大響,捷運準備離站,白衣男走出車廂,原本想回頭,又匆忙轉身,朝一名男子衝過去,雙方互撞發出慘叫。
被撞的沒跌倒,撞人的反而直接往地板撲過去,滾了半圈後狼狽爬起,趁關門前再度走進車廂。
事發在捷運海山站,當時晚上九點多,月台上人並不多,林姓男子突然被撞,雖然當下看起來沒有外傷,不過他後來發現,左側肩膀關節疼痛發炎,決定提告過失傷害。
在捷運月台這一跑,代價可不小,撞人的男子事後遭到對方提告,法官認為雖然他不是故意的,但是因為他的未注意害對方受傷,因此判他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
實際到人潮更多的台北車站觀察,發現有不少乘客都有在捷運內奔跑的狀況。
其他民眾:「可能就是車來了,就為了趕這班車開始跑,撞到跌倒可能就受傷。」
其他民眾:「如果他跑的時候,經過車廂閘門,萬一閘門關起來就會夾到,奔跑的話可能會撞到其他乘客,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子。」
台北捷運不鼓勵旅客在捷運系統裡奔跑,根據旅客須知,在車站車廂內推擠,影響自己或他人安全,台北捷運得拒絕運送。
但如果奔跑的行為影響到其他乘客又屢勸不聽,捷運公司將會開罰1500元到7500元,罰錢事小,如果因此吃上刑責,恐怕也會後悔自己當初太衝動。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