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主表示,在住家附近的興隆路、辛亥路五段二個路段停車,接連收罰單,他不解前往申訴,卻遇到一個路段撤紅單,另一個路段照樣罰,他不解同樣是紅線斑駁到底差在那裡?對此警方解釋,是因為當事人把車停車「轉彎處」,依照道交條例,轉彎處就是不能停。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轉彎處十公尺內禁止停車,因此都會標上紅線,不過紅線走著走著怎麼突然斑駁剝落,這樣讓投訴人好奇到底可不可以停車。
一個月就收到四張罰單,理由都是在「劃有紅線路段停車」,不過車主委屈認為這個路口有停車陷阱。
申訴車主:「中間那一段紅線標示不清,甚至班駁到幾乎看不出來,紅線路段是可以停車的,加上該地點是黃色網內,又退縮一個矩形,所以我認為這都是一個加成的陷阱效果。」
不只是興隆路,車主在辛亥路五段也被開單,他秀出證據,稱紅線已經完全剝落,卻又收到三張罰單,車主申訴成功,但為何在興隆路二段,紅線同樣標示不清,他收到的四張罰單,卻無法被撤銷?違規停車的標準何在?車主認為,交通部函示已經清楚寫下,原則仍以標線標示禁止臨時停車,以便路人遵循。
申訴車主:「撤銷罰單的標準好像是警局人員的自由心證,如果這個真的是他們有劃設紅線疏失,那這個開罰的部分是不是也要做一些調整。」
透過空拍畫面看得更清楚,興隆路轉彎處上,柏油路紅線已經剝落,不過仔細看,人行道最外側的確有補上紅色油漆。
文山二分局興隆所長蕭翊辰:「禁止停車範圍內所劃設標線發生規制效果,檢視現場標線雖有些許剝落,但並不影響舉發。」
警方點出關鍵,只要在「轉彎處十公尺」內停車,就是違規道交條例,就算紅線剝落,還是不能停。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