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趨緩,衛福部宣布,今(17日)口罩規定放寬上路。除了「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等場合之外,其餘場所自主決定口罩是否佩戴,大眾運輸工具也都不用強制戴口罩。本刊整理6大QA,供民眾了解口罩新制。
指揮中心宣佈,4月17日起口罩規定放寬上路。大眾運輸工具包括捷運、台鐵、高鐵、公車、客運等,都改為「建議」戴口罩。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也比照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醫療照護機構」及「救護車」規定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指揮中心指出,當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時,可以在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
指揮中心指出,以下特殊情況,建議自主戴口罩:
若民眾在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刻意、惡意違反規定未配戴口罩且不聽勸導,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且未改善將按次處罰。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說明,短期內仍不會鬆綁醫療院所、救護車的口罩規定,因目前主要管理部會還有衛福部、內政部、退輔會,後續還是會在做相關討論,時程上還不確定,5月份還會再做一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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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鏡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