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社區住戶,向主委家開的咖啡店買蛋糕,警衛代收後卻誤吃下肚,雖然她不追究,但主委介入處理後,將警衛調走,並和對方以6千和解。她認為,這6千算是罰金,要上繳公款,對此主委回應,他是以咖啡店名義,和警衛求償,6千非社區所有。
社區警衛:「這個是XX號的,等一下來拿。」警衛交接的是住戶訂的蛋糕,咖啡店老闆送來之後,先寄放在警衛室,後來也收了錢,不過事後蛋糕卻被警衛吃下肚,這2塊蛋糕也因此引發住戶和咖啡店老闆之間的糾紛。
投訴人 A小姐:「守衛誤以為是住戶要請他吃,所以不小心誤吃,當時知道這件事之後,我馬上表明不追究,這時主委太太告訴我,要以管委會名義處理,跟保全公司處理懲處問題。」
因為咖啡店老闆同時也是社區主委,他當下找來保全公司處理,和警衛以6千元達成和解,而警衛事後也被調走,但蛋糕所有權是誰,雙方沒共識。
投訴人A小姐:「我跟他說我錢都付給你,怎麼蛋糕還是你們家的,他跟我說因為妳放守衛時間太久沒有去拿,所以蛋糕還是算他們家的,這個荒謬的對話,我是到後來才知道。」
咖啡店老闆認為,因為住戶已經收下他們補送的蛋糕,所以他有權以咖啡店名義和警衛求償。
咖啡店老闆:「他們一直認為說款項是罰金,我覺得很奇怪啊,我把你遺失蛋糕,我也在第二天補給她(住戶),如果她要主張遺失的蛋糕是她的,她就不應該收我的蛋糕。」
其它律師表示,現在要釐清的是當時咖啡店補送的蛋糕,住戶是自願收下還是被迫收下,如今雙方各說各話將對簿公堂。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