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全台展開大執法,有民眾就在台中直擊,車輛在沒有紅燈的單行道上,根本不注意班馬線也未禮讓行人,結果被守株待兔的員警逮個正著,認為警方是不是執法太過嚴苛,對此警方也強調,不過有沒有紅綠燈,只要有斑馬線,車輛都應該要禮讓行人優先。
無號誌路口,兩人準備過馬路,咻咻兩台車過去。就是你,警察一吹哨將他攔下。民眾:「未禮讓行人。」
警察早就看到有行人要過,他就站出來,未禮讓通通攔下。民眾:「他攔那台計程車了。」
兩台摩托車硬是搶在行人前過,警察轉過去直盯著他們,不是放他過,是錄影逕行舉發。
一分局員警:「喂。」台中市第一分局轄區內有火車站前、東協廣場、勤美誠品綠園道、審計新村,巷弄無號誌路口多,人車也特多,兩個禮拜就取締917件。
汽機車到底會不會禮讓行人,實際來到審計新村,人潮眾多的路口,其實要不是警察在現場站崗,很多汽機車都想硬闖。
民眾:「反正他撞到我就要賠錢嘛,我就會直接過,我自己開車我也是會說,因為台灣法規上撞到行人一定有問題所以我自己會小心,那我們當行人的時候,假如車開很快我是不會往前啦,假如像這樣慢慢的,我往前走其實也是會讓啦。」331新制上路,車前要距離行人3公尺停等禮讓,不分大小型車,未禮讓行人將開罰3600元,機車的話則是開罰1200元 。
一分局員警vs.違規機車騎士:「有行人啊,都是要停了禮讓再走。」站崗耗警力,一個路口一個路口,開罰勸導效用也有限,但要讓汽機車駕駛都養成習慣路口停等禮讓,才能真的遏止行人地獄。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