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桃園男病逝!勞保繳24年卻充公 2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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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男子連續繳勞保24年,卻在年滿55歲前因病去世,家屬想替他請領勞工給付時,卻遭到勞保局拒絕,這讓家屬質疑「繳24年保費往生,勞保金卻充公」,對此,勞保局以2個理由說明領不到的原因。

▼勞保局以該男子未滿55歲且投保未滿25年拒絕給付。(圖/翻攝自勞工保險局 臉書)

▼勞保局以該男子未滿55歲且投保未滿25年拒絕給付。(圖/翻攝自勞工保險局 臉書)

據了解,桃園一名中年男子投入職場以來,都以最高級距投保勞工保險,直到他52歲時離開職場,期間不間斷的繳了24年,後來在2021年時因病去世,距離55歲可以申請老年年金只剩半年,他的家人本也以為可以申請勞保給付,沒想到卻遭到勞保局的拒絕。

勞保局以這名男子「退保時未滿55歲,且投保未滿25年」為由拒絕給付。根據勞保條例第58條規定,申請勞保年金的當下必須要符合以下條件「年滿50歲且已投保25年」或「年滿55歲且已投保15年」,除了以上兩點以外,若投保人在投保期間因病離職,且在1年內離世,也會有相關給付可以申請,無奈該名男子3個條件都不符合,才會發生繳24年勞保,卻一毛都拿不到的事。

▼勞保老年給付的3種計算方式。(圖/翻攝自勞工保險局 臉書)

▼勞保老年給付的3種計算方式。(圖/翻攝自勞工保險局 臉書)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曾在《錢線百分百》中提起這個案例,他先是解釋所謂的充公,其實並沒有充公,這筆錢最後會回到勞保的基金回饋民眾,而這一個案兩個條件都只差一點,孫友聯認為,這就是制度的問題,他也說這個案所發生的問題蠻常見,但勞保與一般的商業保險又不同,勞保屬於社會保險,更為強調社會公平性,而不是個人公平性。

孫友聯進一步指出,這個個案除了「未滿55歲」、「投保年資未滿25年」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為,他死亡的時候,已經沒有投保勞工保險,就連勞保條例第20條「加保期間因病離職一年內往生」都無法申請,一切的原因都可歸咎於,這名桃園男子死亡的時候非加保時間,他也表示,這個個案真的太巧合,把一切原因都集中在一起,而他也強調,「在保」真的很重要。此外,他還提到,以一般民眾來說,如果沒保勞保,那就會有國保(國民保險年金),可以一次領取5個月的喪葬給付,所以提醒民眾,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還是要去繳納。

新制勞退

勞保退休金的新制度也是大家非常疑惑的議題,勞保局在《痞客幫》上指出,參加勞退新制的勞工,只要年滿60歲,也不管是否還在工作,都可以填寫「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完成後將申請書寄到到勞保局,就能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或是使用自然人憑證(須備有讀卡機)到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就可以透過網路申請,兩種方法都不需要透過單位辦理。

▼只要年滿60歲都可以申請新制退休金,不管是否還在工作。(圖/翻攝自勞工保險局 痞客幫)

▼只要年滿60歲都可以申請新制退休金,不管是否還在工作。(圖/翻攝自勞工保險局)

同時考量勞工退休金是作為勞工退休後,維持生活所用,所以勞工必須年滿60歲才能申請,但有三種狀況可以提前請領退休金:
1.勞保被保險人已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3等以上一次失能給付。
2.國保被保險人,已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
3.非勞保或國保被保險人,符合上述2類給付的請領條件其一者(須檢附有效期限內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正背面影本)。

若勞工領了退休金後再度投入職場,那麼下次在請領退休金需隔1年,例如,勞工於112年3月21日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須等到113年3月21日後,才可請領續提退休金。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勞保 老年給付 勞工 保險 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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