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繳了17年,退保後卻可能讓多年累積的年資無法轉換成預期給付!「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近日分享勞保請領案例,提醒勞工不能只看投保年資,還要確認退保當下的年齡及是否符合請領條件,若在尚未取得請領資格前就退保,後續又發生身故等情況,遺屬可能無法申請原本預期的勞保給付,保障差距可能相當大。
張秘書以一名勞工為例,對方自民國97年起參加勞保,累積17年年資後退保,轉而參加國民年金,後來在54歲時身故,由於他退保時尚未符合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資格,身故時也已不是勞保被保險人,遺屬因此無法請領勞保遺屬年金,但仍可依規定申請國民年金相關給付。張秘書指出,若當時退保年齡及年資符合一次請領條件,情況就可能不同。
張秘書再舉例,一名52歲勞工累積22年勞保年資,投保薪資為最高級距4萬5800元,因需要照顧年邁父母,打算離職回家經營小吃店。張秘書試算,若他持續參加勞保,假設54歲時不幸身故,家屬可依條件請領遺屬津貼及喪葬津貼,合計約160萬元;若退保後改參加國民年金,相關喪葬給付約9.8萬元;若完全退保,則可能沒有相關給付。這項比較是依特定年資、投保薪資及假設情境試算,並非所有勞工都會出現相同金額差距。
張秘書提醒,勞工離職或轉換工作時,應先確認退保當下是否符合老年給付的一次請領資格,也要了解退保後轉入國民年金或完全停止投保,對本人及遺屬保障可能造成的影響。勞保一次請領資格涉及年齡、年資等條件,不能只因累積年資已滿一定年數,就認為隨時都能申請;如有疑問,應先向勞保局確認個人投保紀錄及可請領項目,再決定是否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