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樓因為管道間共通,低頻流水聲在夜深人靜時,常傳出擾人聲響,但想抓到確切來源,相當困難。在台中一位羅小姐買了新房住2年,卻發現半夜常有洗澡流水聲,讓她無法入眠,跟前屋主求證,說是10樓住戶常在深夜洗澡,一個星期有3到4次,2年來她在半夜或凌晨,3度去按樓上住戶的門鈴,樓上住戶不堪其擾,氣到直接拿手機錄影蒐證,更說她要是再來按門鈴就要提告。
9樓住戶羅小姐:「你要玩,我陪你玩。」
話說完,門鈴還按著不放,直到手被撥開,甩頭就走,住戶追了上去。
10樓住戶蔡小姐vs.9樓住戶羅小姐:「不是每次都是我們洗澡,我在睡覺耶,對呀問題是,講話你需要那麼大聲嗎。」
雙方在凌晨2點多爆發口角,為的就是洗澡的問題。
9樓住戶羅小姐:「一直洗澡2、3個小時,這樣子沒有停,哪裡有人受得了。」
半夜鬧到報警處理,但噪音問題警方來了也沒輒。事情發生在台中建成路的大樓,住10樓的蔡小姐指控,9樓鄰居未查證噪音來源,就常按她家門鈴。
10樓住戶蔡小姐:「你可以在晚上12點前完成洗澡這個動作嗎,我覺得這個完全不合理,我是住在牢裡嗎,這次的水聲根本就不是我們,她是沒有查證的,就誣賴成我們,也抹黑我,還向警衛說都是我們造成的,所以這是我沒有辦法接受的惡鄰居。」
而被指控的大姐也有話要說。
9樓住戶羅小姐:「這個年輕人不要臉,去按電鈴的時候,她就說我們在洗澡喔,但警察來的時候都說不是我們喔,我們都在睡覺,我跟我的前屋主查證,他說對,深夜洗澡也是一個禮拜要3、4天。」
雙方互控各說各話,因為年紀大、淺眠,常被吵到無法入睡,讓羅小姐很火大,但長按門鈴這舉動已經踩到紅線。
立德派出所副所長李冠霖:「一時的意氣用事可能讓自身違反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或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滋擾住戶等違法行為。」
9樓住戶羅小姐:「好那真的沒有辦法,那就再搬到其他的地方去住也可以啊,因為我的健康比較重要。」
無法忍受時搬走是最後辦法,建築師建議,管道間也可請泥作,在水管的外層包覆隔音與吸音材質,就能有效減少噪音。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