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大台北搭計程車開始春節加價計費,下車時會多收30元,不過有駕駛提醒,因為今年4月起改成新的運費計價,目前有大概5成駕駛改成新錶。由於內建「春節加價功能」可從100元起跳,就怕有駕駛下車又再「多收30元」。搭車前,要先看一下跳表價避免爭議。因此公運處規定,一律不准使用這內建功能!
從17號開始,計程車實施春節加成計費,要多收30元,但這時候部分駕駛已經改成新的錶,就要留意起跳價格究竟是70元還是100元。
計程車駕駛已經裝上新的跳錶,只要手指操作,起跳價格可改成從100起跳。
計程車駕駛張晉嘉:「你看這台北春節,我按下去吼,(歡迎搭乘)。」
因為擔心之後4月1號才上路的大台北85元起跳收費,到時候全部小黃都要改,會塞車。因此至少5成駕駛已經提前預約「計費錶」費率變更,但問題來了,新的跳表「內建」過年加成30元功能,現在規定不能使用。
計程車駕駛張晉嘉:「台北市駕駛員工會他們在1月7號已經有官網發表說,已經跟公運處協調好,可以內建春節加成的部分來跟客人收費。」
連運將自己也霧煞煞,就怕有駕駛故意先調成100元起跳,然後下車前再口頭告知客人,說春節必須多收30元,變相A錢,但台北市汽車駕駛員工會1月7號PO文說跟公運處,計費表已更新,可按「春節加價」功能,17號又改口,不得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
簡單來說就是大台北搭小黃,不准從100元開始跳表,否則違規。但駕駛不解,當初為何要把這項功能直接內建到新式計費器呢?就怕有乘客根本不知情,被收取2次的春節加價30元,成了冤大頭,上車前一定要看清楚,4月1號前起跳價就是70元。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