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出外工作的過程中,總會遇過不順心的時刻,假如不幸被資遣,理由又讓人難以接受,你會怎麼做呢?一名女子日前剛換工作,結果 到職後被主管約談兩次,最後因為「太常加班」慘遭資遣,讓她感到委屈,對此,有網友分析她被資遣的真實原因。
▼一名女子換新工作,卻碰到委屈。(示意圖/Pixabay)
一名30多歲網友在「Dcard」論壇發文表示,自己前一份工作做了7年,最近想轉換跑道,結果在機緣巧合下來到一家公司,「薪水不錯,年終也不錯」,但因為是完全沒接觸過的行業,壓力非常大,原PO才入職一個月,就被主管約談訓斥「怎麼錯誤率這麼高,這樣不行」,還要她反應要加快,讓她覺得很委屈。
不只如此,公司的同事態度也不友善。原PO指出,有一個同事明明做不到一年,講話卻非常直接,某次其他同事問她一個物品的存放位置,她回答不出來,於是向這名講話直接的同事求助,想不到對方竟直接說「你居然不知道在哪?就在旁邊下面啊」,讓原PO傻眼,心想「又不是通靈」,她認為出來工作的確要機動性要夠好,但是剛進去不懂還是要問,不可能一來什麼都會,「做一天的跟做一年的比當然有差」。
▼原PO認為同事的態度不佳。(示意圖/Pixabay)
過一段時間,主管又找原PO約談一次,這次表示她的錯誤率有明顯變少,不過下秒話鋒一轉,詢問「在工作還沒有很多情況下,你怎麼常常加班?」最後就以太常加班為理由資遣原PO,讓她感到錯愕,認為部門內其他同事都加班到很晚,「先走就很奇怪」,更直言「誰不想準時下班,可是當我之前要下班的時候,他們卻說不會準時下班」,她想到自己剛報到時,警衛跟說她們部門一個月走六、七個,有些人只做一個月,也很可能是被資遣的,讓她疑惑表示「所以到底是我的問題,還是公司問題?」
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共鳴,留言表示「我也是剛做滿一個月就被離職,哈! 妳的遭遇和我好像喔」、「換個角度想,雖然不爽被資遣,但總比不想資遣還一直搞妳,讓妳自己走好」、「我也待過一直要我通靈的公司,然後做好也被罵,做不好也被罵」、「我最近也被資遣,往好處想,待在一個不適合自己的地方,身心靈都需要修復,修復不來妳就會出問題了,能提早離開是好事」。
▼網友分析原PO遭到資遣的真實原因。(圖/翻攝自Dcard)
也有人點出原PO被資遣的真實原因,表示「畢竟資遣也是需要一筆成本,然而這個成本遠小於把妳繼續留在這邊,所以公司寧可讓妳走也不要留妳」、「文章看起來妳跟同事的相處也不是太好,同事之間可能也有背後在討論妳,這些雜音最終都會跑到管理者的耳裡,管理者認為這邊文化可能不適合妳,妳也痛苦,同事們也痛苦,那不如資遣妳」。
若雇主要資遣勞工,應該要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提前預告契約終止日,而預告期限隨著入職時間略有不同,工作滿三個月未滿一年者,要提前10日告知;滿一年未滿三年者,要提前20日告知;若做滿三年以上,要提前30日告知,而在資遣預告期內,民眾還可以請有薪「謀職假」,一星期最多可請兩天。若民眾對於被資遣有任何疑問,也可以詢問勞工局,千萬別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