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高院男法官,疑似在與前妻離婚後,還闖入住處性侵前妻,被害人驗傷提告,這名法官不僅沒事,甚至還升官,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在司委會質詢,要求司法院、法務部及警政署在一周內提出書面報告。
立委 游毓蘭:本席在接獲民眾陳情,在104年7月30日,一位名民眾受到法官性侵。
這位法官遭指控涉及性侵的案子,立委游毓蘭質疑,遭到司法單位,還有警政系統壓下,甚至連媒體都報導了,也不見檢察官分案偵辦。
立委 游毓蘭 VS. 法務部長 蔡清祥:檢察官不是很會主動偵辦嗎,那為什麼對法官性侵案,檢察機關都沒有動作,像這種涉及到性侵或是家暴的案件,要顧及到當事人的聲譽,所以基於偵查不公開,他不會主動的對外說明。
不過讓陳情者覺得離譜的是,104年7月30日發生的案子,被害人提告後,這位法官不僅在職,而且高院還委請他拍攝法官模擬劇,影片點率閱還破十萬次。
遭指控涉案法官:現在請被告,跟兩位告訴人進行對質的程序。
立委質疑,如果連家事法庭法官都認為有性侵事實,為何司法院不依據,前高院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及新竹地院庭長吳振富,逼迫霸凌女助理遭撤職的前例,依法免除職務,因此明顯有官官相護的嫌疑。
立委 游毓蘭 VS.司法院副秘書長 黃麟倫:如果不是求告無門,也不會到我這邊來陳情,如果家事庭的法官,在審理案件的時候知道有犯罪嫌疑,是不是應該予以職權告發,如果說他在執行審判職務的時候,發現說確實有犯罪的嫌疑的話,當然依照這個職權告發的規定他應該去做。
究竟有無迴避或是護短,司法院、法務部和警政署會在一周內,提供完整的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