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輛自小客車,沒車牌停在路邊車格超過一個月,警方貼了七天內要移走的單子,單子不見,車主有寫紙條,說近期會移走,但是始終沒看到人,聯絡電話也變成空號,附近鄰居氣炸,因為車位難找卻被霸占一個月,沒車牌又不用繳停車費。
白色自小客車停在路邊車格,擋風玻璃和引擎蓋間鋪滿了樹葉,仔細看這兩車前後都沒車牌,附近鄰居說已經停了超過一個月。
這台白色的轎車,鄰居說已經超過一個月,車主有放一張紙條,寫著近期內會移走,但是附近鄰居說,都沒有看到車主的蹤跡。
鄰居報警,在車內也找到一張註銷牌照車仍使用道路的收繳通知,車裡也有貼名片,是一家水電行,看這個車上掛著塑膠管和鋼條,很可能就是水電行的工程車,但是一打電話卻是空號。
名片上電話已經不再使用,附近居民氣炸,因為周圍不少停車格,都已經被劃掉或是改成機車格使用,不好找車位,居然還有人霸占車格一個月。
附近居民:「停蠻久的了,(它那個怎麼開單,沒有車牌),對沒有看到收費員。」
附近居民:「警察來貼單,說一個禮拜之內要移走,應該是9月16日之前要移走。」
鄰居質疑,沒車牌收費員不能開單,光是一個月就省不少錢,而且要把車子吊走得走程序,警方開單限期七天移走,車主也可主張沒看到,警方又得再開單。
幾次後才能通知環保局,確定是不是報廢車,光是走程序又花不少時間。
鼎山派出所所長丁順清:「拖吊前請環保局先予以認定,是否為堪用的車輛,如果不是堪用的車輛的話,就由環保局來處理。」
沒車牌占車格,不用繳停車費偷吃步,只是別以為這樣就罰不了,光是沒有車牌在道路停車,就可以罰3600到10800元,省幾百元恐怕罰的更多。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