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一對結婚已經將近30年的夫妻,老公邱男假日喜歡與朋友相約爬山,太太也很支持老公的興趣,不料老公結識一名女山友,並與女山友日漸親密,多次發生關係,還在車裡發生性行為,正宮得知後憤而提告。
▼老公結識女山友,兩人發展成不正當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判決書指出,邱男與妻子於1993年結婚,婚後有2子1女,一家人家庭和睦、感情美滿,平時邱男喜歡爬山,結識其中一名女山友,時常相約一起爬山,逐漸熟識,竟發展成不正當男女關係,多次前往汽車旅館開房、更在某次攀爬百岳的途中,在桃園山路邊的車裡發生性行為。
法官查驗兩人LINE對話紀錄,女山友稱邱男為「親」,還出現不少露骨對話「想昨天跟親壞壞」、「好懷念去花蓮的路上」、「前天和大前天我都有舒服」、「那晚親特別有感覺」、「親那晚也特別強」對此法官認定,上述對話足以證明,兩人曾發生性行為。
另外,女山友還多次傳送自己的私密照給邱男,在東窗事發後,還不斷傳送訊息安慰邱男「親先不用多想」、「親我真的好擔心你」,就算邱男不讀不回,還是持續傳了一整晚的訊息,並表示「好愛你」、「我會等你」,對話中可知,女山友知道邱男是有婦之夫。
▼兩人LINE對話紀錄相當露骨。(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然而,正宮得知老公外遇之後,依然體諒老公對爬山的熱愛,只希望兩人不要再聯絡就好,不料老公不但不承認、也不溝通,還是繼續與女山友爬山,導致正宮身心俱疲,忍無可忍,向女山友求償40萬元。
▼正宮對此身心俱疲,甚至還罹患憂鬱症。(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官審理後判決,正宮因為兩人的不正當關係,精神上產生極大痛苦,甚至還罹患持續性憂鬱症,認定正宮求償金額合理,判處女山友賠償正宮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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