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駕駛上班時間開車行經汐止大同路,遭對向車拍照檢舉「行經調撥車道,未開頭燈」罰單,挨罰1200元。實際直擊其他的調撥車道,大約七成駕駛只開日行燈,或是根本沒開燈,一旦被檢舉,就會開罰!
「調撥車道 請開頭燈」這個規定很多駕駛在大白天的時候會忘記,而就在這個路段,有駕駛被檢舉,吃上1200塊錢罰單。
收到的就是因為行經調撥車道,不依規定使用頭燈,開罰1200元,這讓原PO忍不住上網抱怨,拍攝角度從「對向」副駕位置檢舉,估計很多人可能也挨罰。
其他駕駛:「就有時候很亮的時候會忘記,結果又被開單,而且還是被別人檢舉,就會很不爽,這也不是什麼基本常識的東西,大部分人應該都不知道吧,100個人裡面應該不到10個知道。」
上午七點到九點下中正橋接重慶南路這段,愛國西路是調撥車道,實際觀察很多駕駛也是忘記開車燈。上班時間實際直擊,重慶南路到愛國西路的調撥車道,大約只有3成車輛開頭燈。計算一個紅綠燈的時間,多達5輛汽車完全沒開燈。
當中有一半駕駛,像這樣只開「日行燈」,警方表示這不算「車頭燈」,如果被檢舉,依舊會開罰。儘管有駕駛覺得,白天開車燈多此一舉,但目的是要是提醒,調撥的對向車,保護自己,保護其他用路人。
(封面圖/東森新聞)